《三命通會》2.18 論進交退伏

論進交退伏

閻東叟云:以十干為四候,十五日為一候,十二日為進神候,外三日為交退伏神候。故甲子為第一進神,則丙子、丁丑、戊寅為交退伏神;己卯為第二進神,則辛卯、壬辰、癸巳為交退退伏神;甲午為第三進神,則丙午、丁未、戊申為交退伏神;己酉為第四進神,則辛酉、壬戌、癸亥為交退伏神。值進神則發家亨快,值交神則庶事不諧,值退神則官資降黜,值伏神三車以甲己年遁起,丙寅至戊辰三數,數至三則改變,辰為龍,亦能改變,故甲己、乙庚、丙辛、丁壬、戊癸隨其所屬天干而得其氣。又曰:甲己丙作首,丙屬火,火生土,故化土。余例推。其說不過前理。

一般化氣,只取日干而言合作之神。或年月與時皆可用,但要日辰得旺氣于時;若不得月中旺氣,只時上旺氣,亦可;尚得月中旺氣而時上不乘旺氣則不行;若月與日時俱得旺氣,方為全吉。

甲己化土,非辰戌丑未月不化,其次午月亦化,有戊字間之則不化,名曰妒合。凡辰戌丑未生人,柱有已亥為受氣臨官,至晚年不吉,有官奪官,有財奪財。夫受氣臨官,永生第四位也,以干為主,雙犯則應,余月不該,又曰:甲己化土,切要木為官,得亥卯、亥未為官,戊癸氣為福,忌見丁壬日時。

乙庚化金,非已酉丑月不化,其次七月亦化,有甲字間之則不化,名曰妒合。凡已酉丑生人,柱有庚申為受氣臨官,晚年欠安。又曰:乙庚化金,切要火為官,故喜丙丁己午甲己為福,忌見戊癸日時。

丙辛化水。非申子辰月不化,其次十月亦化,柱有丁字不化,名曰妒合。凡申子辰生人見癸亥,名曰受氣臨官,亦主晚年欠安。又曰:丙辛化水,切要土為官,得辰戌丑未為官,乙庚為福,忌見甲己日時。

丁壬化木,非亥卯未月不化,其次正月亦化,柱有丙字不化,名曰妒合。亥卯未生人見甲寅,名曰受氣臨官,晚年欠安。又曰:丁壬化木,切要庚辛申酉為官,丙辛為福,忌見乙庚日時。

戊癸化火,非丙午戌月不化,其次四月亦化,柱有己字不化,名曰妒合。凡寅午戌生人見丁已為受氣臨官,晚年欠安。則所作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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