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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帝靈簽 第七十六簽 辛己 中平
詩曰
三千法令八千文,此事怎么說與君;
善惡兩途君自做,終身禍福此平分。
現代白話文解簽
解曰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凡事趨善避惡,切莫貪取燥進,大略先憂后喜也。
問求事營謀,但看心腸良善否,若奸滑之輩,求得此簽,即禍報之警 告。
斷曰
運勢:人生旅途,吉兇禍福,報應清楚,宜多修身。
家庭:人口渙散,時局老態龍鐘,君爾宿冤,不行忘之。
財利:勞心之 也,力行之耶,即可得之,保存財要。
工作:雖勤勞謀,漠然是己,不用餒志,必有起色。
升官:積善之家,慶有余也,守之修之,祈神奉佛。
姻 緣:此緣可求,自吾修之,自成良緣,白頭偕老。
考試:可有效果,唯付價值,甚鉅難荷,愛惜之耶。
健康:作福禳災,自我治之,手到病除,嗣后 當心。
遠行:行之維艱,勤勞動之,終能獲償,愛惜效果。
訴訟:素常修身,行善在先,天理行之,方能勝訴。
失物:失于西南,耐性等候, 即可回也,嗣后留心。
傳統版解簽
圣意
問爭訟、且斷理、求財祿、當揣己、病早禳、勢莫使、婚更審、方吉祥。
解曰
此簽謀為陰事。神不之告。如法令操自官府。豈得預行發泄。唯是禍福無門。全憑善惡判別。所為善。自應得福。所為惡。自應得禍。禍福之機。人自知之。將求 福而避禍。可不急去惡而遷善哉。
釋義
律文。刑書也。三千。以罪條言。八千以字數言。存亡輕重。權歸刑曹。非外人所得與聞。故云怎么說與君也。然有不行知而可知者。決之于善惡兩途妄自菲薄。善惡 唯人自作。則禍福亦唯人自求之耳。蓋凡事當務善以去惡也。圣意:深切著明。人其凜之。
解簽
三千法令,指的是罪行條文,八千文,是指律文的內容,這是一般俗人無法了解,也不能事前知道,未來的吉兇,徹底決議在現在所為的善惡,神佛無法為你多祈 求福份,只要自己的修為才干影響吉兇,終身的禍福都由自己所作為的善惡決議,非別人能決議。此簽神明無法有所助益,未來禍福早已決議在自己,求福避禍,倒不如去惡行善 。此簽的吉兇徹底在各人作為。
東坡解
吉兇多變、非止一端、書不盡言、當以心觀。福因積善、禍胎稔惡、知所趨避、宜自先覺。
碧仙注
訟庭有險莫胡行、無是無非夢不驚、禍福本來無定數、權衡善惡自清楚。
占驗
終身進場畢,自謂文字滿意,占此,竟無名。后收原卷觀之,前場密圈擬元,后場則涂改不勝矣。此三、四兩句之驗也。
又余姑丈龔慎齊,明經當廩保時,占財運,得此。時府試挨保無贄敬,惟院試每人送百文,計文武涂并進,終身三款,合算得銅錢八千文。簽經之明示,其驗如此。
又(清)光緒己卯(1879年),泉州南臺寺文會,晉江邱生帶簽譜,在大魁殿用錢卜此。后鄉闈,惟邱生卷八次到取中。此亦“八千文”及與君數字之驗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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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何注律
漢·蕭何,沛郡豐人。微時,嘗為詞訟吏。后佐漢高帝定全國,為宰相,以功封酂侯。漢既一統,以三章之約非可長治全國,乃命蕭何注律,使民知所遵法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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