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流年、大運、命局三種層次的五行關系

流年和大運對于命局來說,是上層次的五行:流年對于大運來說,是上層次的五行,它們之間存在如下關系。

上層次五行有權“生克沖合刑害”下層次五行,下層次五行只能被“生克沖合刑害”。

下層次五行間有合與沖,當上層次五行介入時,都要讓位干上層次五行。而下層次五行無權解上層次五行間的合與沖。

上層次五行與下層次五行有合,下層次五行可以改變本身五行屬性而成化,而上層次五行不可改變自身五行的屬性,它只能引起化合、會局作用。

上層次五行與下層次五行合會,上層次五行可以合住下層次五行,而下層次五行卻合不住上層次五行。上層次五行在合往下層次五行的同時,照樣對原命局中的其他五行有生、克、沖、合及刑、害的作用。

上層次五行可以通下層次五行之關,而下層次五行無權通上層次五行之關。

下層次五行的旺衰受上層次五行影響,其旺衰是隨著上層次五行轉變而改變的,而上層次五行的旺衰只受本身干支生克關系影響。下層次五行能以上層次五行為根,而上層次五行不能以下層次五行為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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