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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道吉日中納采成婚的意思是什么?”
黃歷中納采成婚的解說:
締成婚姻的典禮、受授聘金。
納采:古代漢族婚姻習俗。流行于全國許多區域。“六禮”中的第一禮。男方欲與女方結親,男家遣媒妁往女家提親,送禮求婚。得到答應后,再請媒妁正式向女家納“采擇之禮”。初議后,若女方有意,則男方派媒妁正式向女家求婚,并帶著必定禮物,故稱。古納采禮的禮物只用雁。納采是悉數婚姻程序的開端。后世納采典禮根本循周制,而禮物還有規則。
納采歷史淵源
《儀禮·士昏禮》:“昏禮,下達納采。用雁。”鄭玄注:“將欲與彼合婚姻,必先使媒氏,下通其言,女氏許之,乃后使人納其采擇之。”其禮物用雁。子孫漸加禮物。
到明代陳雁及禮物于廳堂。
清代請婚人陳儀物于庭,奉書喪命,主婚人受書,告廟醴賓。庶民納采,首飾數以四為限。
雍正初,定制,漢人納采成婚,四品以上,綢緞、首飾限八數,食物限十品。五品以下減二,八品以下又減二,軍、民?絹、果盒亦以四為限。品官婚嫁日,用本官執事,燈六、鼓樂十二人,不及品者,燈四、鼓樂八人。禁糜費,凡官民皆不得用財禮云。
納采之后事宜
“納采”之后是“問名”,便是由媒妁問詢女納采方的名字、年庚以及“八字”,經過占卜、算命來看看男女雙方會不會相沖相克,以及有沒有其他不宜結成夫妻的當地,“問名
也稱為“過小帖”或“合八字”。
“問名”后是“納吉”,男方爸爸媽媽將自己兒子的生辰八字交給媒妁帶給女方,這便是“過大貼”、“換鸞書”,也稱為“黃歷”,實際上有點兒訂親的意思。
接下來的“納徵”對女家來說最實惠,大約意思便是給彩禮,彩禮的時代特色明顯,古時候是給絹帛之類,后來是金銀財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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