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命通會》6.44 背祿逐馬

背祿逐馬

背祿者,甲以辛為官為祿,甲生春夏,金絕則無官矣,故為背祿。逐馬者,甲以己土為財為馬,被乙及亥卯未劫掠,甲無財矣,故為逐馬。余例推。如壬子、壬子、丁未、乙已,定取壬為官祿,壬,亥月建祿,丁生子月,癸旺是煞,壬祿已過為背,向者有祿,背者無祿;丁取庚為財為馬,子月庚死,此為背祿逐馬,逢煞運,行劫地,亦不發(fā)福,無根元故也。《珞錄子》云:”背祿逐馬,守窮途而倉惶”,與此不同,能見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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