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紀辨方書》共三十六卷,為中國古代典籍中集大成之作,首要內容為擇吉、挑選用事之用。于清乾隆四年(公元1739年),由允祿、梅轂成、何國宗等三、四十人奉敕撰寫,乾隆親制序文。 收于《四庫全書》第811冊(子部)。又叫《欽定協紀辨方書》。其首要內容是破除法術家繁碎拘泥,附會假借之說,刪除了神煞、俗論及多相對立之處,而以五行生克衰旺之理來談趨吉避兇之道。 序文中說:“夫協紀辨方者、敬天之紀、敬地之方也。”又稱:“舉大事、動群眾,協乎五紀,辨乎五方、以順六合之性”等等。 明清年代,社會上一起盛行著許多挑選黃歷。這些挑選書本成于世人之手,說法各不相同,且常有相互沖突之處,運用的人感到莫衷一是。康熙皇帝命大學士李光地等人于康熙五十二年編成《星歷考原》六卷,對欽天監舊有挑選黃歷進行了一次開始考訂。可是,自相對立和不合義理的說法仍然很多存在。乾隆皇帝于乾隆四年指令莊親王允祿等官員率欽天監屬員對挑選黃歷進行一次全面的考訂,三年之后竣工。乾隆將書定名為《協紀辨方書》,意為敬天之紀,敬地之方。 《協紀辨方書》是一部集挑選之大成的作品,全書合計三十六卷。榜首、二卷為來源。首要介紹河圖、洛書、八卦、天干地支、五行、納音、納佳等有關挑選術的基來源理。第三卷至第八卷為義例。首要介紹各種神煞的起例即運轉規則。第九卷為立成。行將義例所敘各神煞的運轉規則列成表格,使讀者一望而知,便于查閱。第十卷為宜忌。別離注明各神煞所值日宜做的事和忌做的事。第十一卷為用事。以行事為頭緒,別離敘說某事適宜哪些神煞值日做,某事不適宜哪些神煞值日做。第十二、十三卷為公規。敘說節氣、晝夜日刻、天象、各種祭典。第十四卷至第十九卷為年表。按六十甲子順次敘說神煞的轉化。第二十卷至第三十一卷為月表。以月為單位,別離列出十二個月中每月每日的吉神與兇神以及相應的行事宜忌。第三十二卷為日表。以日為單位,別離敘說六十甲子日的時辰定局以及貴登天門時定局和四大吉時定局。第三十三卷、三十四卷為使用。論說有關挑選應遵從的一些首要準則,如怎樣抑制兇煞等。第三十五卷為附錄,第三十六卷為辨訛。 在現存的各種挑選黃歷中,《協紀辨方書》篇幅最長,編制最為緊密。它將有關挑選之法盡量收集在一起,并加按語予以點評。書后專列辨訛一卷,對一些顯著的附會之說加以駁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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