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壬伏吟詳解

伏吟有克還為用,無克剛干柔取辰。
  迤邐刑之作中末,從茲玉歷識其真。
  若也自刑為發用,次傳倒置日辰并。(陽日用辰,陰日用日)
  次傳更復自刑者,沖取末傳不管刑。

  月建與占時相同,這時排出的天盤與原地盤是相同的,天盤十二神各居地盤本宮,稱著伏吟課。伏吟課的三傳取法比較復雜。首先要理解三刑的次序:

  ①(朋刑)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按:丑刑的是戌,戌不能刑丑,戌刑的是未,未不能刑戌,未刑的是丑,丑不能刑未。

  ②(朋刑)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按:寅刑的是巳,巳不能刑寅,巳刑的是申,申不能刑巳,申刑的是寅,寅不能刑申。

  ③(互刑)子刑卯,卯刑子;按:子刑的是卯,卯刑的是子。

  ④(自刑)辰刑辰,午刑午,酉刑酉,亥刑亥。

  伏吟課三傳取法準則:

  ①四課上下有克,照舊取克發用,中傳取初傳所刑的支,末傳取中傳所刑的支。 見例一

  假如初傳是自刑的支(即初傳為辰、午、酉、亥),則中傳取支上神,末傳取中傳所刑的支。

  假如中傳又是自刑的支(即中傳為辰、午、酉、亥),則取與中傳相沖的支為末傳。 見例二

  ②陽日:假如四課上下沒有克,取日上神發用,中末遞刑取之(即初傳刑者為中傳,中傳刑者為末傳)。 見例三

  假如初傳是自刑的支,則取支上神為中傳,中傳刑的支為末傳。

  假如中傳又是自刑的支,則取與中傳相沖的支為末傳。 見例四

  ③陰日:假如四課上下沒有克,取支上神為用,中末遞刑取之(即初傳刑者為中傳,中傳刑者為末傳,假如中傳是互刑,末傳取沖)。 見例五

  假如初傳是自刑的支,則取日干上神為中傳,中傳刑的支為末傳。 見例六

  例一,六癸日,伏吟

  巳 午 未 申

  辰     酉

  卯     戌

  寅 丑 子 亥

  亥酉未巳卯丑 亥酉未巳卯丑 丑 丑

  亥酉未巳卯丑 亥酉未巳卯丑 丑 癸

  丑

  戌

  未

  第一課丑克癸,取丑發用,丑刑者為戌,戌為中傳,戌刑者為未,未為末傳。故六癸日伏吟課之三傳,均為丑戌未。

  例二,六乙日,伏吟

  巳 午 未 申

  辰    酉

  卯    戌

  寅 丑 子 亥

  丑 丑 辰 辰  未 未 辰 辰  丑 丑 辰 辰  卯 卯 辰 辰  亥 亥 辰 辰  酉 酉 辰 辰

  丑 丑 辰 乙  未 未 辰 乙  丑 丑 辰 乙  卯 卯 辰 乙  亥 亥 辰 乙  酉 酉 辰 乙

  辰        辰                    辰                    辰                    辰                    辰

  丑        未        丑        卯        亥        酉

  戌        丑        戌        子        巳        卯

  乙克辰,辰發用,中取支上神,末取中刑者 因中自刑,末取中沖

  例三(詳例略)

  六甲伏吟,三傳是寅巳申。

  六丙六戊,三傳是巳申寅。

  六庚伏吟,三傳是申寅巳。

  例四,六壬日伏吟

  巳 午 未 申

  辰    酉

  卯    戌

  寅 丑 子 亥

  寅 申 亥 亥  寅 寅 亥 亥  子 子 亥 亥  戌 戌 亥 亥  辰 辰 亥 亥  午 午 亥 亥

  寅 申 亥 壬  寅 寅 亥 壬  子 子 亥 壬  戌 戌 亥 壬  辰 辰 亥 壬  午 午 亥 壬

  亥 亥 亥 亥 亥 亥

  申 寅 子 戌 辰 午

  寅 巳 卯 未 戌 子

  無克自刑發用,中取支上神,末取中刑者 因中自刑,末取中沖

  例五,丁己辛三日(日支為丑、卯、巳、未)無克,支上發用,中取初刑者,末取中刑者,如中互刑,末取中沖者

  丁己辛(丑日)三傳為丑、戌、未

  丁己辛(卯日)三傳為卯、子、午

  丁己辛(巳日)三傳為巳、申、寅

  丁己辛(未日)三傳為未、丑、戌

  例六,丁己辛三日(日支為酉、亥),支上發用,中取干上神,末取中刑

  丁己(酉日)三傳為酉、未、丑

  丁己(亥日)三傳為亥、未、丑

  辛(酉日)三傳為酉、戌、未

  辛(亥日)三傳為亥、戌、未

  剛日伏吟課無克為自任格。

  柔日伏吟課無克為自傲格。

  初傳為自刑的伏吟課為杜傳格。

  ——————————

  附又訣:

  六甲伏吟寅巳申,六丙六戊巳申寅。

  六庚申寅巳三刑,壬辰壬午亥巳申。

  更有四壬別立法,日先辰次末取刑。

  六乙六癸克發用,中傳支上末刑沖。

  余下陰干丁己辛,發傳辰上中末刑。

  這個口訣規則壬辰日、壬午日伏吟的三傳必是亥、巳、申,不照上面的準則,故與上例不同(何者為是,請自行鑒別),其他完全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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